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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1202执666号

裁判日期: 2016-09-23

公开日期: 2016-11-09

案件名称

张忠永与怀化市隆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物权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怀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202执666号张忠永、怀化市隆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2016)湘1202民初976号民事调解书确认,怀化市隆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其位于怀化市红星路11幢六层住宅楼三楼靠西头301号住房(房产证为房权证字第000642**号,国土证为怀国用(2003)字第出02-1号)过户至张忠永名下。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房产、国土部门送达了民事调解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本案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