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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称民执字第00009号

裁判日期: 2016-09-23

公开日期: 2018-09-03

案件名称

扎西松保诉四川省南部县第八建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称多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称多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青海省称多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称民执字第00009号关于申请执行人扎西松保诉四川省南部县第八建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4)称民初字第00099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四川省南部县第八建筑公司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扎西松保于2015年5月20日向本院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四川省南部县第八建筑公司履行法律确定的支付义务,本院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四川省南部县第八建筑公司已履行法律确定的支付义务。本院认为,(2014)称民初字第0009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扎西松保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称多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称民初字第00099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