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0725刑初122号
裁判日期: 2016-09-23
公开日期: 2017-01-05
案件名称
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原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原阳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抢劫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豫07**刑初122号被告人高洪涛抢劫一案,本院于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九日作出(2016)豫0725刑初122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一页第12行的“豫丰”名字错误;现更正为“华豫”。审 判 长 :李谦林审 判 员 :郭红文审 判 员 :高会慧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代书记员 : 张 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