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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0725刑初122号

裁判日期: 2016-09-23

公开日期: 2017-01-05

案件名称

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原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原阳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抢劫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豫07**刑初122号被告人高洪涛抢劫一案,本院于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九日作出(2016)豫0725刑初122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一页第12行的“豫丰”名字错误;现更正为“华豫”。审 判 长 :李谦林审 判 员 :郭红文审 判 员 :高会慧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代书记员 : 张 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