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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607民初2964号

裁判日期: 2016-09-23

公开日期: 2017-03-31

案件名称

廖世勇与卢家良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廖世勇,卢家良

案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粤0607民初2964号原告:廖世勇,男,汉族,1982年11月2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被告:卢家良,男,汉族,1987年2月22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原告廖世勇诉被告卢家良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8月1日立案。2016年9月23日,原告廖世勇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廖世勇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即25元,由原告廖世勇负担。审判员  何永添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杨敏贞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