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0607民初2964号
裁判日期: 2016-09-23
公开日期: 2017-03-31
案件名称
廖世勇与卢家良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廖世勇,卢家良
案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粤0607民初2964号原告:廖世勇,男,汉族,1982年11月2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被告:卢家良,男,汉族,1987年2月22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原告廖世勇诉被告卢家良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8月1日立案。2016年9月23日,原告廖世勇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廖世勇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即25元,由原告廖世勇负担。审判员 何永添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杨敏贞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