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冀1121执保206号
裁判日期: 2016-09-23
公开日期: 2016-12-05
案件名称
付兰敏与河北韵逸服装有限公司、安敬、刘金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枣强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枣强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冀1121执保206号申请人:付兰敏。被申请人:河北韵逸服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双双,住所:河北省阜城县经济开发区西区。被申情人:安敬。被申情人:刘金起。本院受理的申请人付兰敏与被申请人河北韵逸服装有限公司、安敬、刘金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中,经查被申请人查无财产,案件保全措施执行完毕。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