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兵0203执85号
裁判日期: 2016-09-23
公开日期: 2016-09-25
案件名称
买买提•牙生与谢文建委托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焉耆垦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买买提•牙生,谢文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焉耆垦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兵0203执85号申请执行人买买提•牙生,男,36岁。委托代理人赛提瓦力•哈斯木。被执行人谢文建,男,38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买买提•牙生与被执行人谢文建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买买提•牙生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兵0203执85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赵 涛审判员 祝焕生审判员 刘春辉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张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