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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兵0203执85号

裁判日期: 2016-09-23

公开日期: 2016-09-25

案件名称

买买提•牙生与谢文建委托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焉耆垦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买买提•牙生,谢文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焉耆垦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兵0203执85号申请执行人买买提•牙生,男,36岁。委托代理人赛提瓦力•哈斯木。被执行人谢文建,男,38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买买提•牙生与被执行人谢文建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买买提•牙生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兵0203执85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赵 涛审判员 祝焕生审判员 刘春辉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张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