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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鄂0112民初2242号

裁判日期: 2016-09-23

公开日期: 2016-09-28

案件名称

高某与蔡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高某,蔡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鄂0112民初2242号原告高某。被告蔡某,于2016年9月19日死亡。本院在审理原告高某诉被告蔡某离婚纠纷一案中,被告蔡某于2016年9月19日因病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案件受理费10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高某负担。审 判 长  孙反修人民陪审员  胡秋梅人民陪审员  曾 晨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书 记 员  孙 燕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