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鄂0112民初2242号
裁判日期: 2016-09-23
公开日期: 2016-09-28
案件名称
高某与蔡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高某,蔡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鄂0112民初2242号原告高某。被告蔡某,于2016年9月19日死亡。本院在审理原告高某诉被告蔡某离婚纠纷一案中,被告蔡某于2016年9月19日因病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案件受理费10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高某负担。审 判 长 孙反修人民陪审员 胡秋梅人民陪审员 曾 晨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书 记 员 孙 燕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