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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0103刑初753号

裁判日期: 2016-09-23

公开日期: 2017-01-06

案件名称

邸波、石旭鑫、李朝伟、郭万春犯非法拘禁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邸波,石旭鑫,李朝伟,郭万春

案由

非法拘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黑0103刑初753号公诉机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邸波(绰号波子),男,汉族,1979年1月26日出生于黑龙江省明水县,小学文化,系哈尔滨莱特商业信息调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户籍地黑龙江省明水县中兴路新宁巷5058号,暂住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庆小区8栋1单元402室。2004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08年因犯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2010年9月29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3年8月23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5年12月29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2月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看守所。被告人石旭鑫(绰号石子),男,汉族,1977年6月1日出生于黑龙江省抚远市,小学文化,无业,住黑龙江省抚远市乌苏镇荣江村*组。2013年12月27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5年12月29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2月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看守所。辩护人马贵民,黑龙江贵民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李朝伟(绰号大伟),男,汉族,1973年8月25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北安市,初中文化,系哈尔滨莱特商业信息调查有限公司职员,户籍地黑龙江省北安市杨家乡民主村1组14户。住所地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庆小区**栋*单元*楼右门。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5年12月29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2月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看守所。被告人郭万春(绰号二哥),男,汉族,1977年1月22日出生于黑龙江省明水县,初中文化,系辽宁省大连市金连丰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司机,户籍地黑龙江省明水县育林乡兴华村六队56号,暂住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开发区高民里17栋1单元202室。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1月14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2月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看守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以哈南检刑诉[2016]66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邸波、石旭鑫、李朝伟、郭万春犯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8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16年8月3日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8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白琨出庭支持公诉,邸波、石旭鑫及其辩护人马贵民、李朝伟、郭万春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10月26日16时至21时许,被告人邸波以替孙磊索要欠款为名,纠集被告人石旭鑫、李朝伟、郭万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新区市场内,趁被害人叶巍购物不备,将叶巍胁持到郭万春驾驶的福特锐界汽车上后,采用殴打和恐吓的手段,逼迫叶巍还钱,叶巍在打电话从他人处借得信用卡并刷卡透支人民币3万元后得以脱身。经侦查,被告人邸波、石旭鑫、李朝伟于2015年12月18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郭万春于2016年1月14日在大连市开发区被公安机关抓获。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向本院提供了指控被告人邸波、石旭鑫、李朝伟、郭万春犯非法拘禁罪的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等证据。公诉机关认为,邸波、石旭鑫、李朝伟、郭万春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四被告人系共同犯罪,均系主犯,提请依法惩处。被告人邸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无辩解,表示认罪、悔罪。被告人石旭鑫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无辩解,表示认罪、悔罪。辩护人认为,石旭鑫参与实施犯罪时没有对被害人实施殴打、侮辱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为从犯。认罪态度较好,且能当庭自愿认罪,被告人已经将3万元钱退赔给被害人,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建议对其判处一年有期徒刑。被告人李朝伟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无辩解,表示悔罪。被告人郭万春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无辩解,表示认罪、悔罪。经审理查明,2015年10月26日16时至21时许,被告人邸波以替孙磊索要欠款为名,纠集被告人石旭鑫、李朝伟、郭万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新区市场内,趁被害人叶巍购物不备,将叶巍胁持到郭万春驾驶的福特锐界汽车上后,采用殴打和恐吓的手段,逼迫叶巍还钱,叶巍在打电话从他人处借得信用卡并刷卡透支人民币3万元后得以脱身。经侦查,公安机关于2015年12月18日将被告人邸波、石旭鑫、李朝伟抓获,于2016年1月14日将被告人郭万春抓获。上述事实,有经过庭审质证确认的下列证据证实:1、案件来源、到案经过:被害人叶巍2015年10月27日向新春派出所报案,经侦查,公安机关于2015年12月18日16时许,将被告人邸波、石旭鑫、李朝伟在南岗区长江国际大厦1803室内被抓获,于2016年1月14日16时许,将被告人郭万春在大连市开发区抓获。2、被告人邸波的常住人口基本信息、电话查询记录:邸波有多次犯罪前科,2010年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2013年8月23日刑满释放。3、被告人石旭鑫的常住人口基本信息、电话查询记录:石旭鑫2010年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2013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缓刑,缓刑考验期至2015年12月27日。4、被告人李朝伟、郭万春的常住人口基本信息、电话查询记录:被告人李朝伟、郭万春身源及无前科劣迹情况。5、伤情诊断书:叶巍右枕下肿胀,触痛,左枕下触痛。诊断:头外伤,头部软组织挫伤。6、证人孙磊建设银行交易明细:2015年10月26日21时07分,孙磊给邸波转账6000元。7、扣押单、返还单:扣押邸波胶皮警棍一根、钥匙一串(其中有手铐钥匙一把)、苹果6手机一部、工商银行卡一张、三星手机一部、人民币6000元、吸毒工具二套;扣押李朝伟苹果5手机一部、记者证一本;扣押石旭鑫苹果6手机一部;扣押孙磊人民币24000元(先扣54000元后返还30000元)。8、银行签购单:2015年10月26日20时42分,尾数为1401的信用卡(王丽娜)通过POS机刷卡消费30000元,收款商户为哈尔滨白桦林钢材批发市场。9、叶巍提供的与小贷公司借款还款明细及银行卡交易明细:叶巍于2013年12月25日收到张强转入的18.6万元(叶巍向小贷公司借款20万元提前扣掉1.2万元利息和0.2万元评估费)。2014年3月25日收到张强转入的22.3万元(叶巍向小贷公司借款25万元提前扣掉利息1.25万元、还上一笔利息1.2万元和评估费0.25万元),现还应支付小贷公司139630元(截止2015年5月17日所欠本金)或158430元(本金加计算到2015年10月25日的利息18800元)。10、借款协议、收条:2013年12月25日叶巍以其名下位于道外区天木小区的房屋(房产号2013033**)作为抵押向孙磊借款20万元,还款期2014年2月24日,2014年4月25日叶巍代刘胜军签名以刘胜军名下位于红旗新区11栋1单元402室的房屋(房产号2008098**)作为抵押向骑士投资担保公司借款25万元,还款期2014年6月25日,经办人张强。2014年12月18日叶巍向孙磊借款25万元,期限三个月,利率4%,并出具收到25万元的收据。11、委托书、公证书、2013年12月25日叶巍、刘胜军夫妻把叶巍名下位于道外区天木小区的房子(房产号2013033**)委托给孙磊全权办理出售、更名等相关事宜。12、和解书:2016年5月3日叶巍与邸波、石旭鑫、李朝伟、郭万春达成和解,四人一次性包赔叶巍3万元,叶巍不再追究四人刑事责任。13、企业工商档案、营业执照、邸波是哈尔滨莱特商业信息调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业务范围是市场信息调查,成立于2014年7月2日。1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14年10月21日叶巍注册成立哈尔滨市道外区巍小姐女子美容会馆。15、证人孙磊的证言:叶巍和孙强是朋友,叶巍通过张强向他和张强借钱,并用两套房产抵押,2014年叶巍向他借了50万元,向张强借多少他不清楚,当时说要借二个月,口头约定十万元每月两千元利息,但实际用了大约一年多,利息一直没按月给他和张强,2015年五六月份,叶巍的母亲还给他25万元本金,把押给他们的一套红旗小区的房产证(刘胜军)拿走了。叶巍还剩下一套房子抵押在他们那里,当时还办理了公证,但是那套房子本身有贷款,他们没法卖,怕还完贷款叶巍把房子卖给别人,所以需要叶巍配合,但是叶巍换号了,他们找不到叶巍了。2015年10月,他找邸波帮他找到叶巍要钱,他跟邸波说叶巍欠他25万元本金和2-3万元利息,并给邸波看了叶巍欠他钱的手续,让找到叶巍跟着叶巍,不打不骂,然后联系他,他跟叶巍面谈要钱,要回钱给邸波20%,他还叮嘱千万别违法,邸波也向他保证不会为了这点钱干违法的事,然后他把叶巍的身份证和照片,以及叶巍丈夫刘胜军在哈影医院工作和叶巍搬到泰海小区居住的信息提供给了邸波。2015年10月26日他接到邸波两次电话,第一次邸波说找到叶巍但叶巍现在没有钱叶巍说给他借,他说行并叮嘱别违法,第二次邸波说叶巍借到一张信用卡有3万元的额度,让他拿POS机刷卡,他就从朋友处借了POS机找到叶巍和邸波,当时看见叶巍在一辆福特锐界车里,车上还有邸波和另外三个他不认识的男子,他用POS机刷走3万元,叶巍说明天再借钱还他,他就走了,回家后他用手机从建设银行卡里汇给邸波招商卡里6000元。16、证人张强的证言:2013年四五月至2015年4月22日叶巍向他和孙磊借过钱,有的是通过银行卡转账,有的是付给叶巍现金,叶巍还款都是转到他卡里,孙磊没给叶巍提供过卡号,叶巍向孙磊签合同借钱。叶巍一共欠他和孙磊60万元左右,2015年还了一笔25万元,是叶巍母亲把钱转到他卡里的,还这笔款是因为叶巍把抵押在他这的刘胜军名下的一处房产私自补领房照被他发现,然后叶巍和叶巍母亲主动还的。剩下的欠款是叶巍用一套有二三十万贷款的房产做的抵押。17、证人张小伟(邸波公司员工)的证言:他在邸波的公司打工,负责做饭和打扫卫生,以及在大街上张贴邸波公司广告,邸波公司具体业务是帮人要账获取报酬。他没参与过要账,但听邸波说要账是通过呼喊吓唬欠债人就把钱要回来了,要是碰到硬的就给两巴掌。2015年10月26日早上,邸波和李朝伟一起离开的公司寝室,晚上9点多,海东、二哥(郭万春)和另一个小伙子回寝室拿走一条鱼,两个小时后他们三个和李朝伟一起回的寝室睡觉。18、证人刘胜军(叶巍的前夫)的证言:2015年10月26日晚上,叶巍从孩子幼儿园附近的南岗区红旗新区市场被四个人强行带走,当晚被小贷公司刷卡3万元后才让叶巍回家,然后他和叶巍、两个孩子去他外甥田野家住的。10月27日早上他外甥田野给他打电话说家里来了三四个男子找叶巍,还给他们小女儿刘淼用手机拍了照片,当天他同事王迪用手机打电话告诉他单位来了三四个看着挺凶的男子找他。10月28日上午11时许那几个男子又去他的单位找他,还当着他们会计蒋姐和刘姐的面给他打电话让他还叶巍欠小额贷款公司的钱。他同事还告诉他10月30日上午10时许,那伙人又去医院找他。10月28日他接到一条恐吓短信。11月1日有人把他外甥田野家的防盗门用胶水粘上了,当天中午,有人打电话威胁他赶紧解决事情(指还钱)。19、证人魏娜(刘胜军外甥田野的妻子)的证言:2015年10月26日下午4点左右,她和老公田野陪叶巍去接叶巍家孩子,接完孩子他们一起去红旗市场买饼,当时是个十字路口,叶巍就先下车买饼了,她老公把车往前开了一点,等了一会叶巍没回来,她回头看了一眼,看见叶巍被两个男子在两侧紧贴着带上了一辆黑色吉普车,她给叶巍打电话,电话里叶巍说她碰了朋友,让她先回家,晚上7点多,叶巍给她打电话让她帮忙筹钱,实在不行让她把她家房照借给叶巍拿去抵押,她当时没同意。晚上9点左右,叶巍去她家,她老公从防盗门猫眼里看见叶巍身后跟着两个男子,见叶巍进她家门那个人就走了。叶巍说下午是被张强带走的,明天张强还得来找她,叶巍怕连累他就把两个孩子留在她家,自己半夜就走了。10月27日早上家里来了两个男的找叶巍,过了十多分钟又来了两个男的,还给叶巍的两个孩子拍了照片然后离开,晚上7点多又来了两个男的问叶巍回来没有然后离开。2015年11月1日晚上她回家时,发现钥匙孔被人用胶水堵死了,第二天她老公田野回家,发现家里楼道墙上用红油漆喷了很多字。20、证人王丽娜(叶巍儿子看护班的老师)证言:2015年10月26日下午4点多她去虹桥第一小学把要看护的孩子,其中就有叶巍的儿子何孝帅,接到她的启林看护班,大约晚上6点左右,她看见看护班门口停下来一台深色的凯宴吉普车,车上有两名男子,坐在副驾驶的男子跟她说是叶巍的朋友要接走叶巍的孩子,结果何孝帅跑出去看到是不认识的人就又跑回屋里用自己手机跟叶巍通了一个电话,通话过程中何孝帅把手机给她让她和叶巍通话,叶巍跟她说先不用接一会叶巍在和她说一会再打给她,然后她到门口告诉那两名男子说孩子不认识他们不和他们走,她进屋后叶巍来电话,并在电话里跟她说家里有急事今晚上必须解决,还说着急用钱问她信用卡能刷多少钱和信用卡密码,她当时就把密码告诉了叶巍,然后她查询完额度告诉了叶巍,叶巍当时让她提高额度她没同意,叶巍又让她向老师借钱她没同意,后来叶巍让她把信用卡交到门口接孩子的人,她把信用卡交给了坐副驾驶的男子,当晚她的手机就接到中信银行短信提示知道她的信用卡被刷走3万元。21、证人王桂珍(叶巍的母亲)的证言:她女儿叶巍在骑士贷款公司抵押了一套叶巍名下的房子和一套叶巍前夫刘胜军名下的房子贷款共计45万元,2015年五一前,他和她妹妹王桂秋去骑士贷款公司用她名下一台20**年4月购买的名爵轿车抵押了人民币75000元的利息,并协商20天期限凑钱。2015年6月上旬,她的朋友胡永志借给她25万元还给骑士贷款公司,要回来刘胜军名下房产证、公证书、房屋买卖协议、借款凭证,贷款公司的人说除了剩下那套房子抵的债没有其它债务了。过了二十天左右,骑士贷款公司的人让还25万元,她说再等等,贷款公司让叶巍三天内把房子倒出来,这三天,贷款公司的人每天去叶巍的住处催叶巍倒房子,后来叶巍就把房子倒出来把钥匙给贷款公司的人了。贷款公司将钥匙拿走后只说他们去办理房屋过户,别的不用她管。2015年10月26日16时30分许,叶巍给她打电话让她凑20万元,有个男的威胁她要是不想让叶巍死或者不怕她外孙缺胳膊少腿就还钱。她还接到一条叶巍手机号码发过来的短信,发的是一个建行的账号,她问叶巍什么意思,叶巍说让她往这个账号里打钱,晚上10时许,叶巍打电话说那些人拿刀逼着她还钱,叶巍从一个朋友信用卡内划走了3万元才被放回来,说第二天早晨8点来找叶巍取钱。她让叶巍报警。22、证人胡永志(叶巍母亲王桂珍的朋友)的证言:2015年五一前,他到王桂珍家了解情况,王桂珍的女儿叶巍向骑士投资担保公司贷款还不上了。2015年五一左右,他和王桂珍等人一起去了骑士担保公司,将25万元还给贷款公司,取回抵押的刘胜军的房照及相关手续,并承诺剩余20万元二十天之内尽快偿还。过了一段时间他正给叶巍凑钱时,王桂珍说不用凑了,担保公司等不了把叶巍的房子收走了。23、被害人叶巍的陈述:2015年10月26日16时许,她和魏娜、田野到红旗新区新一代幼儿园接她女儿,之后去红旗新区市场买菜。她走到红旗新区市场10栋楼下油饼摊的时候来了两个男的拿了个东西顶在她后腰上,她感觉是刀,开车门上车时她回头看了一眼,看见一个银色的东西在对方手里拿着,上车后她左边的男子一只手拿东西顶着她左侧后腰,另一只手把她棉服帽子扣在她头上,然后把她按坐在右边男子的膝盖处,坐在她右边的男子用一侧胳膊肘按着她后头部,然后说了一句把警棍给他,她感觉这个男子身子动了去接东西,这时车开了,然后同时她头后部被东西击打了四五下。车开了大约20分钟左右停下了,然后坐在她两边的人把她放开了,坐右边的男子问她认不认识孙磊,知不知道欠多少钱,她说认识但不欠钱,坐右边的男子说不要她的房子和车现在就要钱,连本带利40万元,今天晚上先付20万元,然后让她编瞎话打电话向亲属朋友借钱,她给她妈打电话借钱,结果她妈发现她说谎,然后邸波就把她电话拿过去威胁说如果不想让你女儿今天晚上出事,不想你外孙子和外孙女折胳膊断腿没眼睛今天晚上就把钱汇过来,这时车上又上来一个男子坐在副驾驶(李朝伟),然后从兜里拿出一个手铐子,坐在她右边的男子就让她把鞋脱了,然后做副驾驶的男子说把铐子给她戴上,并把铐子往后递,她就用手挡了一下说你们是警察吗凭什么给她带手铐,左边的男子就让她赶紧整钱,右边的男子就拿对讲机喊话说往大坝开,然后副驾驶的男子就下车了,坐右边的男子把她衣服帽子戴上,把她头又按在他膝盖上,车就又开了两分钟左右,后来右边的男子又说别上大坝了去个僻静点的地方,十分钟后车停了,她抬头看见是一个陌生小区周边漆黑一片,这时坐副驾驶的男子又上车了,坐右边的男子就和他说去把她儿子正过来,然后坐副驾驶的人下车了。然后他们又逼着她借钱,还把她钱包里的银行卡拿出来,逼问密码,坐在右边的男子下车,过了10来分钟又上车接了电话,她听电话里的意思是跟人指去看护班接她孩子的路,然后还向她要了看护班老师的电话,之后她儿子和老师打来电话问两个不认识的人接她儿子怎么回事,她说先不让孩子跟那两个人走,挂掉电话后,她和右边的男子说你别伤害孩子,你不就要钱吗,然后她再次给看护班老师王丽娜打电话说有急事需要用钱借王丽娜的信用卡并问了密码,之后孙磊就拿着移动POS机来刷了3万元走了。他们当晚9点多在虹桥中学门前让她下车了。24、被告人邸波的供述:2015年10月26日下午,在叶巍孩子幼儿园附近等叶巍,看到叶巍后,他和石旭鑫下车找叶巍,说张强和孙磊找叶巍有点事,然后他们开车拉着叶巍在叶巍家附近溜达,等叶巍借钱,当时是郭万春开车,正驾驶后面是石旭鑫,他在副驾驶后面坐着,叶巍坐在他和石旭鑫的中间,副驾驶没人,当时郭万春和李朝伟带对讲机了,带对讲机就是拿着玩。在车上,叶巍到处借钱,最后从一名老师手里借了一张信用卡,他让李朝伟去那名老师那取信用卡,李朝伟取到卡后,叶巍自己问了卡的密码,然后给孙磊打电话让孙磊带POS机来刷钱。过了20多分钟,孙磊带着POS机来了将叶巍借来的卡里的钱刷走了3万元。叶巍答应第二天借几本房照去贷款把欠孙磊和张强的钱还上,然后他们就让叶巍走了。事后孙磊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给他的工行卡转了6000元,说给点吃饭钱。第二天他们也没找到叶巍,就给她前夫刘胜军打电话让刘胜军找叶巍,刘胜军的电话号码是孙磊提供的;他们几个又去刘胜军单位两次让刘胜军找叶巍,还去过叶巍家和叶巍的亲属家,就是前一天叶巍领着去的,通过亲属也没找到叶巍。他和石旭鑫去的,家里没人,他就用502胶水把门锁眼堵上了,石旭鑫在墙上刷了油漆。他不知道叶巍额部的伤是怎么造成的,车内没有手铐、电警棍等物品,有一个坏的对讲机没法用,他没有用语言或其他手段威胁叶巍,也没使用凶器。25、被告人石旭鑫的供述:2015年10月26日下午3-4电钟,邸波给他打电话让他到长江大厦1803室邸波开的公司,他驾驶邸波表弟童永刚的凯宴吉普车到长江大厦进到1803室后,看见邸波、李朝伟、郭万春、张晓天、海东在屋,邸波拿出叶巍欠孙磊钱的欠条和叶巍借钱的照片给他看,说这个女的欠孙磊钱躲起来,孙磊让他们帮助找到这个人,把钱要回来,随后邸波对当时在场的所有人说一会这人去幼儿园,让去那等,然后邸波和他上了郭万春开着的黑色吉普车,其他人上了他开来的凯宴吉普车,然后他们开两台车去叶巍孩子的幼儿园门口等叶巍,叶巍接完孩子到附近市场买饼的时候,邸波让他下车,然后他俩去找叶巍,邸波问她是不是叶巍,叶巍说是,他俩就让叶巍上车了。上车后邸波让叶巍把头低下,别让叶巍家孩子看到,叶巍就把头低到前排座位下面,趴在叶巍自己腿上,然后邸波让叶巍把自己的帽子盖在头上,叶巍就将帽子戴在自己的头上。之后邸波让叶巍张罗钱,补差价,叶巍补不上,邸波用手里的对讲机比划叶巍几下,没打着,然后在一个学校附近的路边停了一阵,让叶巍挂电话,叶巍挂了很多个电话借钱。开始叶巍找她妈妈借,叶巍妈妈说没钱,邸波就用叶巍的电话跟叶巍的妈妈通电话,说让叶巍妈妈替叶巍把钱还上,还不上他们还得天天管叶巍要,对叶巍和孩子都有影响,叶巍妈妈否认钱在她那,说没钱。后来叶巍管孩子的老师借到一张信用卡,邸波让李朝伟和小天去补课班取信用卡,然后送过来,邸波电话通知孙磊拿POS机来刷卡,然后叶巍说去亲属家,明天借钱,他们就送叶巍回去了。当晚邸波请他们吃的饭,给他600元加油。第二天,他和孙磊、邸波、李朝伟、刘洪伟去了叶巍丈夫的医院找叶巍,因为叶巍不接电话。孙磊找医院领导让见到叶巍丈夫后回电话,然后就走了。他们去叶巍的住处找,也没找到人,就把叶巍家门锁堵了,门上刷了油漆。26、被告人李朝伟的供述:他在表弟邸波开的莱特商业调查公司帮忙,公司主要业务是帮人要账、清欠、找人还有一些微信业务,邸波是法人负责全面工作,他负责开车和接电话,石旭鑫、张晓天、张晓伟、徐铁他们都是具体负责要账、清欠业务的。2015年10月26日晚他和邸波、石旭鑫、张晓天、二哥、海东一共六个人开两台车去找叶巍要账去了,当天16点多,他先把海东送到叶巍家小区,然后去叶巍孩子的幼儿园等着。16点多,叶巍坐着一辆银色赛豹轿车接完孩子,他们两台车在后面跟着,跟到红旗新区一个小市场附近,叶巍下车买东西,邸波和石旭鑫把她拽到车上带走了。行驶过程中邸波用对讲机把张晓天叫过去了。后来,他下车去后车看,看到副驾驶没人,二哥坐在正驾驶位置,后排左侧坐着石旭鑫,中间是叶巍,右边是邸波。邸波手里拿着对讲机,叶巍一直在打电话,他坐在副驾驶位置,从前面的杂物箱里拿出一副手铐放在中间的杂物箱上,说要不要给叶巍拷上,他就是这么吓唬叶巍一下,实际上没拷。然后他就回到前车了。过了一会,邸波用微信发来一个位置和一个电话号码,让他和电话号码联系去那个位置取一张信用卡,邸波让他把叶巍的儿子也带回去,他和赵晓天按照导航开到红旗新区一个看护班,他打电话是一个女老师接的,他说来取卡、接孩子,然后老师把一张银行卡和密码交给赵晓天,邸波给他发微信说叶巍不同意带走孩子,他就让孩子回去了,他俩拿着银行卡往回走,邸波让他查一下金额,他在附近的一个农行的ATM上查了一下,没查到,他就回去把卡给邸波了。然后他和赵晓天到叶巍家小区接海东,又电话联系邸波,在叶巍家小区外面看到邸波的车,过了大约5分钟,孙磊开着一台奥迪Q5来刷卡,然后他们就走了。他们一共限制叶巍人身自由大约四五个小时,车上有手铐、电警棍,都是邸波买的。他去过哈影医院两次,第一次是和孙磊、邸波去的。他们去找叶巍的前夫刘胜军,想通过刘胜军找叶巍,因为刷完卡第二天又找不到叶巍了。事后,他自己到叶巍家把叶巍家的锁眼用502堵上了,还去叶巍亲属家,用胶水把锁眼堵住了。邸波给了他两百块钱。27、被告人郭万春的供述:2015年10月他在哈尔滨呆了一周左右,和大波(邸波)等人去要了一次债。他帮忙开车,从万达开着一辆黑色的福特吉普拉着大波、小石子(石旭鑫)和大伟(李朝伟)到一个幼儿园附近,又去了一个小菜市场,在菜市场停了十分钟,大波和小石子下车把一个女的领上车了。他一直开车,听后面在说钱的事情,邸波说那女的欠别人三十几万,房子和车都押给他们了,房子和车不值那些钱,就还找她要钱。那女的给她的亲属打电话要钱,打了好几个也没要到。停车的时候,大伟上来了,从副驾驶前面的杂物箱里拿出了一副手铐,说不给钱就给那女的把手铐带上,然后就把手铐拍在中间的储物箱上了,邸波还对着对讲机喊了一气。后来大伟回来送了一张卡,他们去了一家建设银行,邸波下车查卡的余额,还查了那女的其他卡的余额,里面没钱。查询卡余额的时候没有下雨。后来来了一个30多岁的小伙子拿了个POS机给那女的刷卡,然后就让那女的回家了。讨完债晚上他们一起吃的晚饭,有邸波、小石子、大伟和两个不认识的人。第二天他在万达公寓的公司呆了两天就回大连了。28、辨认笔录:被害人叶巍对邸波、李朝伟、石旭鑫进行辨认,叶巍辨认出石旭鑫是坐在后座持刀的男子,李朝伟是坐在副驾驶的人,邸波是坐在后座用警棍殴打她头部树下的男子。29、试听资料、电子数据:叶巍母亲王桂珍收到短信截图,2015年10月26日17时02分,王桂珍收到来自叶巍手机的一条短信,短信内容是孙磊的建行卡号;幼儿园门口的视频截图,从南岗区宏旗新区新一代幼儿园门口监控录像现实2015年10月26日15时46分两名犯罪嫌疑人到达被害人叶巍女儿上学的幼儿园门口并进入,之后出来朝其所乘坐的吉普车走去。2015年10月26日16时05分被害人叶巍和孩子从幼儿园出来上车后,犯罪嫌疑人乘坐的黑色锐界吉普车和黑色卡宴吉普车尾随被害人乘坐的黑色哈飞赛豹轿车离开幼儿园;建设银行的视频截图,2015年10月26日19时52分至20时08分犯罪嫌疑人在道外区红旗大街与大有防劫交口的建设银行内查询银行卡;哈影医院的监控截图,2015年10月27日,孙磊、石旭鑫、张晓薇、邸波、李朝伟去过哈应医院;10月28日,邸波等人又去哈应医院;11月13日,李朝伟、石旭鑫等人又去了哈影医院。本院认为,被告人邸波、石旭鑫、李朝伟、郭万春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惩处。四被告人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邸波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石旭鑫、李朝伟、郭万春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邸波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石旭鑫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罪作出判决与前罪判处的刑罚并罚;四被告人认罪、悔罪且已返还被害人损失并取得其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辩护人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邸波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2月29日起至2017年3月28日止);二、被告人石旭鑫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撤销抚刑初字第2号刑事判决中被告人石旭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的缓刑部分,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2月29日起,扣除先行羁押的38天至2017年4月20日止)。三、被告人李朝伟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2月29日起至2016年11月28日止);四、被告人郭万春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月14日起至2016年12月13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刘艳华人民陪审员  赵淑娟人民陪审员  马国军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书 记 员  狄春楠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