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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苏0206刑初395号

裁判日期: 2016-09-22

公开日期: 2016-12-02

案件名称

谢某犯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无锡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谢岳政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

全文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苏0206刑初395号公诉机关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谢岳政,无业。因本案于2016年7月1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8月9日被取保候审,9月7日经本院决定并由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无锡市第二看守所。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以锡惠检诉刑诉[2016]38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谢岳政犯盗窃罪,于2016年9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7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6年9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张云瑞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谢岳政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5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谢岳政驾驶皖M×××××面包车,先后至无锡市惠山区、宜兴市、镇江市丹徒区、溧阳市、昆山市、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上海市金山区等地的多个寺庙,使用粘有双面胶的树枝、天线杆等物,盗窃寺庙功德箱内的现金12次,共计窃得现金人民币3000余元。具体分述如下:1、2016年5月31日上午,被告人谢岳政驾车至镇江市丹徒区大圣寺,窃得功德箱内现金人民币200余元。2、2016年6月1日下午,被告人谢岳政驾车至上海市金山区五龙禅寺,窃得功德箱内现金人民币300余元。3、2016年6月2日中午,被告人谢岳政驾车至昆山市华藏寺,窃得功德箱内现金人民币300余元。4、2016年6月2日下午,被告人谢岳政驾车至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铁佛寺,窃得功德箱内现金人民币100余元。5、2016年6月4日上午,被告人谢岳政驾车至溧阳市万寿寺,窃得功德箱内现金人民币300余元。6、2016年6月15日下午,被告人谢岳政驾车至宜兴市芙蓉寺,窃得功德箱内现金人民币200余元。7、2016年6月21日中午,被告人谢岳政驾车至镇江市丹徒区大圣寺,窃得功德箱内现金人民币500余元。8、2016年6月27日下午,被告人谢岳政驾车至宜兴市磐山崇恩禅寺,窃得功德箱内现金人民币700余元。9、2016年6月30日下午,被告人谢岳政驾车至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铁佛寺,窃得功德箱内现金人民币300余元。10、2016年7月1日上午,被告人谢岳政驾车至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慈云寺,窃得功德箱内现金人民币200余元。11、2016年7月1日上午,被告人谢岳政驾车至宜兴市磐山崇恩禅寺,窃得功德箱内现金人民币80余元。12、2016年7月1日下午,被告人谢岳政驾车至无锡市惠山区菩提仙境景区,窃得现金人民币745元,欲离开时被景区工作人员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案破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谢岳政处扣押赃款人民币890元及手电筒、双面胶等作案工具。被告人谢岳政的近亲属已代为退出全部赃款并已发还给各被害寺庙。上述事实,被告人谢岳政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害寺庙王某1、康某、高某、沈某、曹某、孙某、赵某、王某2的报案陈述,证人钱某、蔡某的证言,辨认笔录,扣押、发还清单,清点记录,监控截图照片,刑事案件侦破经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谢岳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寺庙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根据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谢岳政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9月7日起至2016年10月28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缴纳)。二、作案用手电筒、双面胶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1份,副本2份。审判员 金 语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纪以超本案援引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