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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111刑初1896号

裁判日期: 2016-09-22

公开日期: 2016-12-16

案件名称

刘某寻衅滋事罪2016刑初1896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某

案由

寻衅滋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九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粤0111刑初1896号公诉机关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刘某,出生地广东省雷州市,住广东省雷州市。因犯敲诈勒索罪于2013年12月10日被广东省雷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14年3月25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2015年12月3日被羁押并于次日被拘留,2016年1月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以穗云检公诉刑诉〔2016〕179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某犯寻衅滋事罪,于2016年7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许一思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12月3日17时许,被告人刘某伙同多名同案人(均另案处理),在本市白云区同德街鹅掌坦东街8号一楼刘某乙经营的达人甲美甲店内,因琐事结伙手持钢管对店内财物进行打砸,致使TCL液晶电视机、玻璃架、指甲油等物均受毁损,后刘某及上述同案人逃离现场。经鉴定,上述被毁损的财物共价值人民币10210元。为证实指控的事实,公诉机关提供了被害人陈述、书证、价格鉴定结论书等证据,并据此认为,被告人刘某结伙任意损毁公民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提请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有异议,辩称其当日没有到美甲店打砸。经审理查明,2015年12月3日17时许,被告人刘某伙同多名同案人(均另案处理),在本市白云区同德街鹅掌坦东街8号一楼刘某乙经营的达人甲美甲店内,因琐事结伙手持钢管对店内财物进行打砸,致使TCL液晶电视机、玻璃架、指甲油等物均受毁损,后刘某及上述同案人逃离现场。经鉴定,上述被毁损的财物共价值人民币10210元。同日,被告人刘某被公安人员抓获。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证据证实:被害人刘某乙的陈述及对被告人的辨认材料,证实2015年12月3日17时30分左右,其在档口广州市白云区同德街鹅掌坦东街8号一楼达人甲美甲店里做事,三名带着毛线帽子遮着脸的男子拿着钢管冲了进来,什么话都也不说就对着店里的物品一顿乱砸,把店里的财物砸完后就跑出去往右边逃跑了,然后其就报警了。三名男子都用钢管砸其档口的财物,只有一名男子打了其一个耳光,其没有受伤。之前该三名男子和两名拖欠其档口钱的客人一起来过其档口里,所以其认得三名男子。拖欠其档口的两名客人名字是小美和婷婷,她们在其档口消费很久了,所以双方很熟了,她们自己说是做妓女的,在同德街鹅掌坦西街一带站街拉客的。其听小美和婷婷说这些男子是带她们这些妓女的头目,是她们的老大,其在当天15时许找小美和婷婷还钱,三名男子17时许就来闹事了,其听小美和婷婷说是因为这些男子不给钱她们,所以没钱还给其,还说这些男子叫她们不用还,还说会帮她们找其档口麻烦。经照片辨认,被害人刘某乙认出被告人刘某就是到其档口打砸的男子。被害人刘某丙的陈述及对被告人的辨认材料,证实2015年12月3日下午17时30分,其在同德鹅掌坦8号地下达人甲美甲店里做事,有四名男子从外面手持钢管冲进美甲店内,他们当时没有说话,就对店里的物品进行打砸,大概打砸一分钟就离开现场了,于是其几人就报警了。其中一名叫“老二”的男子就是这些男子的头目,那几名男子带着两名女子在鹅掌坦附近站街做妓女,那两名女子叫小美和婷婷,是在其美甲店消费的,当天其找那两名女子还钱,那几名男子叫她们不用还,所以就来其美甲店进行打砸。那两名女子到其店消费时都带着这几个男子,所以其都能认出他们。是“老二”指示那些男子对其美甲店进行打砸的,其姐姐刘某乙被其中一名男子掌掴了一个耳光,无大碍。经照片辨认,被害人刘某丙认出被告人刘某就是到其档口打砸的男子。证人邓某乙的证言及对被告人的辨认材料,证实了2015年12月3日下午17时30分,其在同德鹅掌坦东街8号地下达人甲美甲店上班,没多久有四名头戴帽子的男子手持钢管冲进来,三名男子没说话就对店里的物品打砸,大概打砸一分钟后离开了美甲店了,之后其几人就报警了。是一名叫“老二”的湛江人叫那些不明身份的男子进行打砸的。“老二”是在同德鹅掌坦一带带妓女的,其中有两名女子平时都在达人甲美甲店里消费,该两名女子由2015年9月份至12月份共消费了20000多元人民币,其档口老板叫她们还钱,但“老二”说让她们不用还,当天其老板去找两名女子还钱时,“老二”就叫了几名男子对其工作的美甲店里进行打砸。那两名女子平时都带着那几名男子到其工作的美甲店里消费的,所以打砸的几名男子其都能认出来。其是湛江雷州人可以听的懂雷州话,可以翻译被告人手机的聊天记录。聊天记录中有提到“那个阿某给人抓了,你注意点别给人抓了”等。经照片辨认,证人邓某乙认出被告人刘某就是到其档口打砸的男子。证人莫某乙的证言及微信语音聊天翻译内容,证实其是广东省湛江市雷州人,可以翻译雷州话,其如实翻译了被告人刘某的微信语音聊天记录,聊天记录中有提到“那个阿某给人抓了,你注意点别给人抓了”等。证人蒋某乙的证言及对被告人的辨认材料,证实其拖欠了广州市白云区同德鹅掌坦东街8号达人甲档口7000元。因为其和朋友婷婷经常去那里美甲、化妆。其是去年认识婷婷,她比其先在鹅掌坦拉客,后来其也在那里拉客,其二人一起做到2015年9月份,之后其因为得××,没有再继续卖淫。其二人都是自愿在鹅掌坦拉客的。其二人有老板带的,但其不知道老板是谁,婷婷说如果没有老板,其二人会被赶出鹅掌坦的。岭南花园一街21号4楼是其和婷婷在那里住,另外还有一个女的,两三个男的。其和婷婷住的比较多,其他人都不是常住的。其被带回派出所后见到一个男的,他也在那里住过。其不知道他真名,其几人都叫他“大个”,他是在鹅掌坦西街带“小妹”的,就是看着卖淫女不让她们跑掉的那种。现场勘查笔录,证实本案现场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同德鹅掌坦东街8号一楼达人甲美甲店,并有现场照片经被害人刘某丙、刘某乙,证人邓某乙认签确认无误。搜查笔录、扣押清单,证实在被告人刘某手上搜出一部黑色杂牌手机,并现场扣押刘某的手机一部。被告人刘某的前科材料,证实被告人刘某因犯敲诈勒索罪于2013年12月10日被广东省雷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14年3月25日刑满释放。视听资料及截图照片,证实有四人持管状物进入涉案店铺,并有两人驾驶摩托车离开,截图照片经被害人刘某乙、刘某丙,证人邓某乙认签。到案经过,证实被告人刘某于2015年12月3日被公安人员抓获。被害人刘某乙提供的微信截图照片,证实被害人刘某乙陈述照片就是欠其档口钱的婷婷发给其有关婷婷和婷婷老大(微信昵称:斗牛士)的聊天记录截图。同德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被告人刘某辩解在白云区同德街鹅掌坦东街八号有一间叫湛江鸭仔饭的饭店,办案人员到鹅掌坦东街八号没有发现湛江鸭仔饭的饭店。广州市白云区价格认证中心文件关于液晶电视机等的价格鉴定结论书,证实涉案档口被毁损的财物共价值人民币10210元。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现场检测报告书,证实刘某的检测样本经现场检测,结果是氯胺酮类药物检测呈阴性、甲基苯丙胺(甲基安非他明)类药物检测呈阳性、吗啡类药物检测呈阴性。被告人刘某的身份材料,证实被告人刘某的身份情况,被告人刘某犯罪时已满18周岁,已达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无视国家法律,结伙任意损毁公民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犯寻衅滋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对于被告人刘某提出的其没有参与涉案美甲店打砸的辩解,经审查,被害人刘某乙、刘某丙在侦查阶段的陈述及证人邓某乙在侦查阶段的证言,均明确指认被告人刘某有参与打砸涉案档口,并有微信聊天记录、视频监控等证据予以佐证,足以证实被告人刘某有参与打砸涉案美甲店,被告人刘某的辩解与事实不符,故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刘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综合全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刘某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刘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2月3日起至2017年3月2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魏 峥人民陪审员 刘 莲人民陪审员 王向慧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陈钊琦附:有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