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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内0624执1310号

裁判日期: 2016-09-22

公开日期: 2018-07-20

案件名称

张存栓与梁文清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存栓,梁文清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内0624执1310号申请执行人张存栓,男,汉族。被执行人梁文清,男,汉族。本院在执行张存栓申请执行梁文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梁文清无可供执行财产,且财产查询结果经申请执行人书面认可,现申请执行人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生效。审 判 长 梁 海 荣审 判 员 召日格图代理审判员 高 艳 丽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张 智 钢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