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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1121执558号

裁判日期: 2016-09-22

公开日期: 2016-10-19

案件名称

岑宇钿与被执行人王奇武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祁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祁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121执558号岑宇钿、王奇武本院执行的岑宇钿申请王奇武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和解执行方式结案。审判员  谢玉迁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伍六生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