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1082执2146号
裁判日期: 2016-09-22
公开日期: 2016-10-31
案件名称
王某甲与王某乙离婚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荣成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荣成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某甲,王某乙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1082执2146号申请执行人王某甲。被执行人王某乙。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离婚纠纷一案,荣成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1082民初1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荣成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1082民初15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邹国强审判员 于浩志审判员 于海明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刘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