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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1082执2146号

裁判日期: 2016-09-22

公开日期: 2016-10-31

案件名称

王某甲与王某乙离婚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荣成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荣成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某甲,王某乙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1082执2146号申请执行人王某甲。被执行人王某乙。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离婚纠纷一案,荣成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1082民初1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荣成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1082民初15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邹国强审判员  于浩志审判员  于海明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刘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