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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0282执2844号

裁判日期: 2016-09-22

公开日期: 2016-10-11

案件名称

阎某与张某婚姻家庭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即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阎某,张某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全文

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282执2844号申请执行人阎某。被执行人张某。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阎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现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5)即民初字第46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曹瑞亮审判员  刁振华审判员  隋兆忠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兰恭岩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