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0181执1950号
裁判日期: 2016-09-22
公开日期: 2016-10-25
案件名称
济南国瑞包装有限公司与章丘市三腾达飞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章丘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章丘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济南国瑞包装有限公司,章丘市三腾达飞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章丘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181执1950号申请执行人济南国瑞包装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法定代表人周国瑞,经理。被执行人章丘市三腾达飞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章丘市。法定代表人牛福波,总经理。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济南国瑞包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章丘市三腾达飞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通过查询多家银行及执行司法查控系统,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银行存款;经查询房地产管理部门,被执行人无房产登记信息;经查询车管部门,被执行人名下无车辆登记;经查询工商管理部门,被执行人无登记股权。本院依法作出了执行决定书,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长 党卫东执行员 石俊东执行员 王育森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时 璐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