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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19民终4730号

裁判日期: 2016-09-22

公开日期: 2016-12-31

案件名称

黄爱生与东莞市东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东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东莞市东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黄爱生

案由

劳动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五条

全文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粤19民终4730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东莞市东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浮竹山佛岭路28号。法定代表人:刘日华,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张必委,广东鼎能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黄爱生,男,汉族,1963年6月28日出生,住甘肃省甘谷县。上诉人东莞市东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顺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黄爱生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2016)粤1973民初374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判决:一、限东顺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支付黄爱生2014年、2015年的加班费差额6000元;二、驳回黄爱生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5元,由黄爱生负担3元,东顺公司负担2元。东顺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改判东顺公司无需支付黄爱生2014年、2015年的加班费差额6000元并驳回黄爱生的全部诉讼请求。2.一审及二审诉讼费由黄爱生承担。主要事实和理由:1.一审法院对工资及加班费的计算有误。一审酌定黄爱生每天上班8小时、每月上班30天没有依据,并据此推算进而支持黄爱生6000元的加班费没有依据,应纠正。东顺公司在每个变电站都配有三名保安轮岗,白天一名值班其他两名休息,晚上无需保安值班。故黄爱生每月正常上班10天,即使每天晚上应留宿的部分时间计算为上班时间,在扣除合理的吃饭及休息时间外,每月上班时间亦不超过法定的21.75天,其月工资应按21.75天/月计算。2.东顺公司要求晚上有两名保安在变电站住宿是为保障保安的休息及人身安全。保安晚上是否留宿变电站及是否按时回变电站留宿不作为上班时间进行考勤,公司晚上没有留宿签到制度,留宿期间无需值班、巡逻等职责,更没有处分或扣减工资。因此一审法院对晚上留宿时间全部推定为黄爱生的上班时间错误。3.三名保安轮休轮岗,每月全休不低于十天,全休天数已超过该月的双休日天数总和,一审法院按双休日加班(即二倍时薪)的标准计算8天加班费错误,应纠正。4.按东顺公司了解黄爱生晚上大部分时间没有按规定在变电站留宿,而是在外自行租房居住,一审庭审其对此承认并确认盗走变电站一台空调回自己的出租房使用,至今仍未归还。5.东顺公司支付黄爱生的工资为2000元/月,已超过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1510元/月,应认定东顺公司已足额支付黄爱生的工资包括加班费。一审法院支持加班费差额6000元没有事实依据,应纠正。6.另外,黄爱生在职期间2015年还擅自给另外一个保安钟娘灵放长假,钟娘灵的工资黄爱生也领取了,黄爱生顶替钟娘灵的工资应当计算在黄爱生的工资之内。黄爱生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判决查明事实一致。本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二审法院应当对上诉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围绕东顺公司的上诉请求,分析如下:东顺公司是否足额支付黄爱生的加班费问题。由于东顺公司未举证证明黄爱生的考勤情况,原审法院结合东顺公司的陈述及变电站的规章制度,认定黄爱生晚上留宿时间应当计算为其上班时间,再根据保安员的实际工作情况,扣除相应的吃饭、休息等合理时间后,酌情认定黄爱生每月上班30天、每天上班8小时,处理并无不妥,本院予以维持。另外,本案并未有证据显示双方曾对加班费计算基数有明确约定,故应视为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对应的是其全部的工作时间,在此情形下判断东顺公司是否足额支付黄爱生劳动报酬,应以东莞市同期最低工资标准为依据。根据双方确认黄爱生2015年4月之前的月工资为1950元/月,2015年5月起月工资为2000元/月等情形,原审法院采取的计算方式及结果均正确,并考虑到黄爱生仅诉请加班费6000元的情形,认定东顺公司需支付黄爱生加班费差额6000元,处理正确,本院予以维持。综上所述,东顺公司上诉理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予以维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东莞市东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担(已预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 判 长  赵五宝审 判 员  朱海晖代理审判员  雷德强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张珊珊谢爱玲第1页共4页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