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陕0322执550号

裁判日期: 2016-09-22

公开日期: 2016-11-22

案件名称

王某与杨某某婚姻家庭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凤翔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凤翔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婷,杨觉新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陕西省凤翔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陕0322执550号申请执行人王婷,女,汉族,住凤翔县,农民。被执行人杨觉新,男,汉族,住凤翔县,农民。本院执行的(2012)凤翔民初字第1120号原告王婷诉被告杨觉新离婚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王婷要求被执行人杨觉新支付2016年1月份至2016年12月份的孩子抚养费12000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杨觉新已经支付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2016年1月份至2016年12月份的孩子抚养费12000元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2)凤翔民初字第1120号民事调解书第二项确定的2016年1月份至2016年12月份孩子抚养费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侯永利审判员  封军辉审判员  王 宇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高 婷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