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503执恢57号
裁判日期: 2016-09-22
公开日期: 2016-10-19
案件名称
吴镇国、曾建国、张智、湖南尚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海建军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邵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6)湘0503执恢57号吴镇国、曾建国、张智、湖南尚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海建军公司股权纠纷一案的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未自动履行,本院根据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有关条款之规定,按照执行文书实施了执行行为,被执行人遵照法律文书规定履行了义务,已经达到了执行目的。至此,本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程序即告结束。特此通知。执行员 孙毅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郭丹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