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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民辖终523号

裁判日期: 2016-09-22

公开日期: 2016-11-16

案件名称

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零度智能飞行器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零度智能飞行器有限公司

案由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全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粤民辖终523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法定代表人:曾浩,董事长。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法定代表人:汪滔,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王晓丹,该公司员工。委托代理人:王哲,该公司员工。原审被告:深圳零度智能飞行器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浩。上诉人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深圳零度智能飞行器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粤03民初772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认为,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属于民事地域管辖的异议。本案系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属于专利纠纷案件。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两被告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零度智能飞行器有限公司的住所地均位于。根据2014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广东省两级法院继续管辖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的批复》,原审法院继续管辖辖区内的专利纠纷案件。因此,原审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管辖权异议理由缺乏法律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驳回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原审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裁定,将本案移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主要事实和理由是:本案系发生在网络交易平台的侵权纠纷,侵权行为发生在网络交易平台“淘宝网”上,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所在地。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是“淘宝网”经营主体,其住所地在杭州市,“淘宝网”的网络服务器所在地也在杭州市,故本案应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被上诉人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本院认为,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造、销售,深圳零度智能飞行器有限公司销售、许诺销售涉嫌侵害其实用新型专利权产品为由提起本案诉讼,故本案为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零度智能飞行器有限公司的住所地均在广东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关于“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关于“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广东省深圳市两级法院继续管辖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的批复》(法(2014)315号)的规定,原审法院作为被告住所地法院且是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辖区内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的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原审裁定正确,应予维持。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选择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本案诉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关于“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因此,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请求将本案移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  李忠铭审判员  史尊魁审判员  江 萍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田 青附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广东省深圳市两级法院继续管辖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的批复》(法(2014)315号)……同意广东省深圳市两级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等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管辖辖区内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民事和行政案件以及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