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1224执264号
裁判日期: 2016-09-22
公开日期: 2016-10-14
案件名称
向桂菊与舒良晓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溆浦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溆浦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224执264号向桂菊、舒良晓:关于向桂菊与舒良晓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溆民一初字第642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舒良晓支付向桂菊抚养费4800元,执行费50元,共计4850元。经本院强制执行,该案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