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闽0504民初1421号
裁判日期: 2016-09-22
公开日期: 2016-12-26
案件名称
陈宏坤与张黄光俊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泉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宏坤,张光俊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五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闽0504民初1421号原告:陈宏坤,男,1983年10月5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白河县。被告:张光俊,男,1984年3月7日,汉族,住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原告陈宏坤与被告张光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7月2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宏坤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张光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陈宏坤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张光俊支付拖欠陈宏坤的货款62935元,并支付起诉之日到实际还款逾期利息(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2、由张光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庭审中,陈宏坤明确第一项诉讼请求为:张光俊支付拖欠陈宏坤的货款62935元,并支付起诉之日到实际付款期间的资金占用利息(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事实和理由:张光俊因需向陈宏坤购买货物,张光俊在2014年11月23日出具结欠款凭证交由陈宏坤,确认张光俊欠陈宏坤货款62935元,张光俊至今未支付。张光俊未作答辩。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2014年11月23日,张光俊出具一张《结欠款凭证》交执陈宏坤,内容为:“结欠款凭证兹结欠陈宏坤,胶水款人民币_佰_拾陆万贰仟玖佰叁拾伍元正¥:62835元。时间截至:2014年11月20日止,此据。欠款单位:张光俊负责人:仓管:2014年11月23日张光俊”。双方未约定偿付货款的履行期限及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上述事实,有陈宏坤提供的身份证、结欠款凭证及其在庭审中的陈述、本院依职权调取的张光俊的户籍信息予以佐证,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有张光俊出具给陈宏坤的《结欠款凭证》为据,本院予以确认。陈宏坤向张光俊交付货物,张光俊亦应依约向陈宏坤支付结欠货款62935元。故陈宏坤要求张光俊偿付货款62935元及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的诉求,合理合法,本院予以支持,但利息的起止时间应从起诉之日计算至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五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判决如下:张光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陈宏坤货款62935元及相应的利息损失(利息应按62935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标准,自2016年7月22日起至本判决确定还款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73元,减半收取686.5元,由张光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 谭海燕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傅莹莹附:本案适用的主要法律条文及申请执行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六十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第一百五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