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1123执恢47号
裁判日期: 2016-09-22
公开日期: 2016-10-13
案件名称
李志军与双牌紫阳水电开发中心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双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双牌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123执恢47号李志军、双牌紫阳水电开发中心: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志军与被执行人双牌紫阳水电开发中心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双牌紫阳水电开发中心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自动履行完毕。现通知如下: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2013年3月7日作出的(2013)双民初字第50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已执行完毕。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