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行申739号
裁判日期: 2016-09-22
公开日期: 2016-11-28
案件名称
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南省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6)豫行申739号王天臣:你因诉开封市祥符区公安局信息公开一案,不服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汴行终字第86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经审查认为,你向开封市祥符区公安局申请信息公开应当先向其提出书面申请,你在一、二审所提交的证据,未能证明你曾向祥符区公安局提出过对2014年12月26日伤情鉴定书(或专家会诊意见)的信息公开申请。原一、二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四条的规定,驳回你的再审申请。望服判息诉。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