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昆环保民初字第44号
裁判日期: 2016-09-22
公开日期: 2016-12-15
案件名称
崔逸诉威宁金钟大营煤矿、云南水电十四局昆华建设有限公司、肖永刚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法院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云南省昆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崔逸,威宁县金钟大营煤矿,肖永刚,云南水电十四局昆华建设有限公司,李永忠,陈戈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第二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