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闽08民终953号
裁判日期: 2016-09-22
公开日期: 2016-12-05
案件名称
兰天生、李金连、余秋香、兰凌薇、龙岩市新罗区雅顺酒楼、陈永伦与龙岩市今阳广告策划制作有限公司生命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建省龙岩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兰天生,李金连,余秋香,兰凌薇,龙岩市新罗区雅顺酒楼,陈永伦,龙岩市今阳广告策划制作有限公司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