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1121执511号
裁判日期: 2016-09-22
公开日期: 2016-10-19
案件名称
张兴华等与被执行人邓裕阳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祁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祁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121执511号张兴华、唐陶元、黄春满、邓裕阳本院执行的张兴华等申请邓裕阳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和解执行方式结案。审判员 谢玉迁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伍六生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