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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苏13民辖终260号

裁判日期: 2016-09-22

公开日期: 2016-12-29

案件名称

沭阳县雷润木制品厂与徐敏奎、江苏金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辖裁定书

法院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苏省宿迁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徐敏奎,沭阳县雷润木制品厂,江苏金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全文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苏13民辖终260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徐敏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沭阳县雷润木制品厂,住所地江苏省沭阳县张圩乡工业置园区。负责人:魏云雷,该厂投资人。原审被告:江苏金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响水县经济开发区金兰路。法定代表人:王林,该公司总经理。上诉人徐敏奎因与被上诉人沭阳县雷润木制品厂(以下简称雷润厂)及原审被告江苏金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涛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2016)苏1322民初8992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徐敏奎上诉称:1.本案原是买卖合同纠纷,而后转化为债务纠纷,不适用合同纠纷的管辖条款。根据被上诉人的主张,上诉人以金涛公司名义承包工程,向被上诉人购买模板,经结算欠货款686010元,并出具凭证,由此可见,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买卖合同关系已经终结,双方形成债务关系。2.一审法院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存在断章取义情形,因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原买卖合同已履行终结,上诉人立据就已形成普通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一审以买卖合同的管辖规定确定本案管辖权,存在错误。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上诉人和金涛公司的住所地均在江苏省响水县,因此,本案应由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管辖。故请求撤销原审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审理。本院经审查认为:第一,被上诉人认可其与上诉人之间存在模板买卖合同关系,但辩称买卖合同已经履行终结,上诉人向被上诉人出具了欠货款条据,因此买卖合同关系转化为普通债权关系。据此,能够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模板买卖合同关系,因上诉人尚欠被上诉人相应模板款,故上诉人的合同义务并未履行完毕,给付货款仍是必须履行的合同义务之一,故本案仍是买卖合同纠纷。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对本案均有管辖权。关于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并未书面约定合同履行地点,而上诉人徐敏奎就所欠案涉货款向被上诉人出具条据,因此本案争议标的为货币,则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即雷润厂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综上,作为原审被告徐敏奎的住所地法院即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与合同履行地的雷润厂所在地法院即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对本案均有管辖权。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据此,雷润厂首先向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依法受理并无不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赵振亚代理审判员  张 熠代理审判员  刘路路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蔡金鑫附录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第1页/共4页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