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晋0829执225号
裁判日期: 2016-09-22
公开日期: 2018-07-20
案件名称
段立军与吕全锁、张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终本执行裁定书
法院
平陆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陆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段立军,吕全锁,张英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平陆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晋0829执225号申请执行人段立军,男,汉族。被执行人吕全锁,男,汉族。被执行人张英,女,汉族,系吕全锁妻子。本院在执行段立军与吕全锁、张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二被执行人长期外出下落不明,未查找到二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暂不具备执行条件。依照《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姜学明审 判 员 王国荣代理审判员 解宏革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刘卫红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