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1521刑初124号
裁判日期: 2016-09-22
公开日期: 2016-11-16
案件名称
周某甲、林某等与刘松源交通肇事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法院
海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丰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某甲,林某,刘松源
案由
交通肇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九十九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