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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1521刑初124号

裁判日期: 2016-09-22

公开日期: 2016-11-16

案件名称

周某甲、林某等与刘松源交通肇事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法院

海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丰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某甲,林某,刘松源

案由

交通肇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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