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603执249号
裁判日期: 2016-09-22
公开日期: 2017-03-23
案件名称
谢韩英、周玉婷等与湖南凯育高尔夫用品有限公司经济补偿金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岳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谢韩英,周玉婷,谢何英,徐龙,杨如容,李文霞,宋香,张淑芳,李珍菊,罗文香,李美娥,邓青松,梁洁,王林,杨岳林,姜育红,姜敏,乔琴,李云香,李杏娥,李珍春,张细莲,张新容,何木元,张建霞,胡丽军,杨乐意,李川湘,黄秀流,李从林,肖葵英,孙景英,门俊基,朱香莲,张虎,蒋某,湖南凯育高尔夫用品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
全文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湘0603执249号申请执行人谢韩英,女,1979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云溪区。申请执行人周玉婷,女,1988年2月8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云溪区。申请执行人谢何英,女,1967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住临湘市。申请执行人徐龙,男,1964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住临湘市。申请执行人杨如容,女,1972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云溪区。申请执行人李文霞,女,1976年4月21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云溪区。申请执行人宋香,女,1982年9月8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云溪区。申请执行人张淑芳,女,1970年7月4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云溪区。申请执行人李珍菊,女,1978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云溪区。申请执行人罗文香,女,1976年9月19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云溪区。申请执行人李美娥,女,1967年11月17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云溪区。申请执行人邓青松,男,1972年3月4日出生,汉族,住湘乡市。申请执行人梁洁,女,1990年1月12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云溪区。申请执行人王林,女,1988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云溪区。申请执行人杨岳林,女,1971年9月11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云溪区。申请执行人姜育红,女,1977年8月18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岳阳楼区。申请执行人姜敏,女,1986年1月17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云溪区。申请执行人乔琴,女,1983年1月27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云溪区。申请执行人李云香,女,1963年2月21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云溪区。申请执行人李杏娥,女,1971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云溪区。申请执行人李珍春,女,1974年1月21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云溪区。申请执行人张细莲,女,1970年4月4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云溪区。申请执行人张新容,女,1975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云溪区。申请执行人何木元,女,1964年3月8日出生,汉族,住临湘市。申请执行人张建霞,女,1978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住监利县。申请执行人胡丽军,女,1983年7月27日出生,汉族,住临湘市。申请执行人杨乐意,女,1971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云溪区。申请执行人李川湘,女,1981年9月5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云溪区。申请执行人黄秀流,女,1980年8月3日出生,汉族,住广西省平果县。申请执行人李从林,男,1968年9月9日出生,汉族,住临湘市。申请执行人肖葵英,女,1970年8月15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云溪区。申请执行人孙景英,女,1970年9月5日出生,汉族,住临湘市。申请执行人门俊基,女,1975年6月23日出生,汉族,住邓州市。申请执行人朱香莲,女,1974年2月7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云溪区。申请执行人张虎,男,1989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住临湘市。申请执行人蒋某。被执行人湖南凯育高尔夫用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岳阳市云溪区云溪乡黄泥沟村。申请执行人谢韩英等36人与被执行人湖南凯育高尔夫用品有限公司经济补偿纠纷一案,岳阳市云溪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岳云劳人仲案字(2016)第4-39号仲裁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湖南凯育高尔夫用品有限公司未按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谢韩英等36人于2016年6月2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现已依法受理,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未能查到被执行人湖南凯育高尔夫用品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本院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义务人应当履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护。但该案申请执行人谢韩英等36人未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湖南凯育高尔夫用品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本院依职权开展执行工作,依法进行调查,亦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故本案目前已具备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岳阳市云溪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岳云劳人仲案字(2016)第4-39号仲裁裁决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二、申请执行人谢韩英等36人发现被执行湖南凯育高尔夫用品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随时向本院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执行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周先明二0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毛善亮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