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0703执保643号
裁判日期: 2016-09-21
公开日期: 2016-12-05
案件名称
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
法院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协 助 冻 结 存 款 通 知 书(2016)粤0703执保643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荷塘支行:兹因办理案件需要,关于胡美芬在你行(处)9559980615903073018帐户的存款2000000元,请暂停支付一年(从2016年7月4日起至2017年7月3日止),逾期或撤销冻结后,方可支付。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公章)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回执)()号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你院第号冻结通知书收悉。关于单位在我行(处)的帐户存款应冻结元,已冻结元,未冻结元,原因查封时间(从2016年月日起至2017年月日止)银行年月日(公章)第1页共2页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