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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0524执758号

裁判日期: 2016-09-21

公开日期: 2016-10-13

案件名称

李时廷、阮晓明与李春成相邻损害防免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隆回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524执758号李春成、李时廷、阮晓明:李时廷、阮晓明与李春成相邻损害防免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9月21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根据本院(2010)隆法民一初字第33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李春成已于2016年9月21日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之规定,现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