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冀1121执554号
裁判日期: 2016-09-21
公开日期: 2017-03-17
案件名称
王丙臣与冀州市创鑫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李金勇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枣强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枣强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冀1121执554号申请执行人王丙臣。被执行人冀州市创鑫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李金勇。本院办理的申请执行人王丙臣与被执行人冀州市创鑫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李金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现通知如下: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2016)冀1121民初1247号民事调解书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