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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1125执459号

裁判日期: 2016-09-21

公开日期: 2016-12-31

案件名称

练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执行决定书

法院

云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云和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浙1125执459号本院在执行练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练华未履行(2016)浙1125刑初122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如下:练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云和县人民法院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