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1125执459号
裁判日期: 2016-09-21
公开日期: 2016-12-31
案件名称
练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执行决定书
法院
云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云和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浙1125执459号本院在执行练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练华未履行(2016)浙1125刑初122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如下:练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云和县人民法院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