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川1723执95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6-09-21
公开日期: 2017-01-03
案件名称
开江县城普资产有限公司与曹光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开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开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开江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川1723执95号之一本院在执行开江县城普资产有限公司与曹光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并认定,曹光伟规避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曹光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