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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0202执恢83号

裁判日期: 2016-09-21

公开日期: 2016-11-17

案件名称

刘海钦与李素娥、聂顺生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湘0202执恢83号申请执行人刘海钦,男,汉族,1971年7月24日出生。被执行人李素娥,女,汉族,1959年7月23日出生。被执行人聂顺生,男,汉族,1955年12月18日出生。申请执行人刘海钦与被执行人李素娥、聂顺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李素娥、聂顺生于2016年9月21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审判员 文 勇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尹笔珩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