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0212民初7377号
裁判日期: 2016-09-21
公开日期: 2018-05-08
案件名称
张振涛与陈松万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波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振涛,陈松万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全文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浙0212民初7377号原告:张振涛,男,1968年10月14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为3302271968********),汉族,无业,住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天童村*组**号。被告:陈松万,男,1968年5月12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为3302221968********),汉族,无业,住慈溪市胜山镇胜东村塘下**号。原告张振涛为与被告陈松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6年8月9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孙丽丽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本案于2016年9月2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振涛、被告陈松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张振涛以被告陈松万借款未返还为由,诉请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借款100000元并支付自起诉之日2016年8月9日起以10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被告陈松万答辩称:原告在诉状中陈述的2013年11月6日被告因归还信用卡需要向原告借款10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后原、被告签订《承诺书》承诺分期还款等事实均属实,但原告未就借款时刻、地点等细节作出陈述。原告在催讨借款过程中曾损坏被告家中大门,经公安协调后未按协议书约定赔偿被告损失。欠款确应归还,但应按《承诺书》约定执行。本院查明的事实如下:2013年11月6日,被告陈松万因归还信用卡需要向原告张振涛借款100000元,原告通过向被告银行账户存款100000元以交付借款,为此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借款后,被告未还款付息。同年12月31日,原、被告签订《承诺书》一份,约定:被告在2014年2月份之前还款1000元,之后每个月还款1500元;如碰到特殊困难的情况,被告每月必须还款1000元以上,直至还清为止。后被告仍未支付分文。另查明:2013年12月30日,原告张振涛在向被告陈松万催讨借款时将被告家中的一扇铝合金玻璃砸破,次日经慈溪市公安局胜山派出所调解,原、被告达成协议,约定由原告赔偿被告被损坏门的损失,具体损失依照维修票据确定;双方债务自行协商;等等。以上事实由原告提供的借条、存款回单、《承诺书》,被告提供的《治安调解协议书》以及双方当事人的一致陈述为证。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本院予以确认。在被告出具欠条之后,原、被告又签订《承诺书》约定分期还款,被告理应按约履行。根据约定,截止原告起诉之日,被告至少应向原告还款30000元,但其未付分文,已严重违约,据此应当认定被告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故除已到期借款外,原告还有权就未到期的借款向被告主张还款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关于被告在庭审中提出的本案诉讼时效已过问题,因原、被告就本案借款约定分期履行,故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现仍处于《承诺书》约定的分期还款期间之内,故原告提起本案诉讼,未超过诉讼时效。至于被告抗辩的原告未按《治安调解协议书》约定赔偿其损失,故其有权不按《承诺书》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意见,本院认为,《治安调解协议书》所载的损失赔偿约定系基于侵权事实,而本案讼争法律关系是民间借贷,两者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故被告无权以《治安调解协议书》的履行情况抗辩还款义务,就财物损失被告可另行向原告主张权利。综上,原告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限被告陈松万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张振涛返还借款100000元,并支付自2016年8月9日起以未返还借款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陈松万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 孙丽丽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代书 记员 戴桑桑?PAGE?4??PAGE?1?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