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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0112民初7304号

裁判日期: 2016-09-21

公开日期: 2016-12-29

案件名称

辽宁朵朵童世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东陵分公司与沈阳雷奥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沈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辽宁朵朵童世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东陵分公司,沈阳雷奥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辽01**民初7304号原告辽宁朵朵童世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东陵分公司,住所地沈阳市东陵区浑南西路5-1号301、401室。负责人李巍,系该公司总经理。被告沈阳雷奥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浑南新区凤翔大街26号342室。法定代表人王舵。本院在审理原告辽宁朵朵童世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东陵分公司与被告沈阳雷奥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6年9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辽宁朵朵童世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东陵分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1300元,减半收取5650元,由原告辽宁朵朵童世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东陵分公司负担。代理审判员  赵文新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顾芷齐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