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川2081执1880号
裁判日期: 2016-09-21
公开日期: 2016-12-19
案件名称
黄某申请执行侯某某婚姻、家庭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简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简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黄某,侯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川2081执1880号申请执行人黄某,女,1976年7月23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简阳市。被执行人侯某某,男,1980年5月11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简阳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侯某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16年9月21日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经审查,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川2081执1880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朱世忠代理审判员 陈军辉审 判 员 钟 山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杨家军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