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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川2081执1880号

裁判日期: 2016-09-21

公开日期: 2016-12-19

案件名称

黄某申请执行侯某某婚姻、家庭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简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简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黄某,侯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川2081执1880号申请执行人黄某,女,1976年7月23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简阳市。被执行人侯某某,男,1980年5月11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简阳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侯某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16年9月21日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经审查,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川2081执1880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朱世忠代理审判员  陈军辉审 判 员  钟 山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杨家军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