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铅民一初字第177号
裁判日期: 2016-09-21
公开日期: 2017-01-24
案件名称
江西新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章炳清、章敏等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铅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铅山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江西新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章炳清,章敏,严武威,金国栋
案由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第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