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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铅民一初字第177号

裁判日期: 2016-09-21

公开日期: 2017-01-24

案件名称

江西新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章炳清、章敏等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铅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铅山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江西新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章炳清,章敏,严武威,金国栋

案由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第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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