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万法民执字第01932号之二
裁判日期: 2016-09-21
公开日期: 2018-09-12
案件名称
任建平与李英华借款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任建平,李英华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万法民执字第01932号之二申请执行人任建平,女,汉族,1965年12月24日生,住重庆市。被执行人李英华,男,汉族,1972年9月30日生,住重庆市万州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任建平与被执行人李英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裁定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在重庆平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领取的工程款361470元,现因该工程款尚未结算,无法执行。除此之外本院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提供不出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谭 毅审判员 游 兵审判员 谭瑞萍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郑静君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