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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甘0522执恢3号

裁判日期: 2016-09-21

公开日期: 2016-12-14

案件名称

赵迎祥与甘肃省陇运三力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秦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秦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秦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甘0522执恢3号申请人:赵迎祥被执行人:甘肃省陇运三力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院执行的赵迎祥申请执行甘肃省陇运三力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甘肃省陇运三力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完(2008)秦民初字第19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十四条、十五条之规定,应予结案。特此通知。秦安县人民法院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