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陕0102执1797号
裁判日期: 2016-09-20
公开日期: 2017-02-28
案件名称
上海金睡莲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与陕西望园民生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上海金睡莲家居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望园民生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陕0102执1797号申请人上海金睡莲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192号1幢102-A室。法定代表人戴希,董事长。被执行人陕西望园民生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103号。法定代表人白炳智。上海金睡莲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与陕西望园民生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陕0102民初317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上海金睡莲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依法受理。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上海金睡莲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向本院申请撤回本案的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6)陕0102执1797号案件执行终结。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陈东荣审判员 郑银生审判员 吴建平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书记员 答军伟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