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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0424执208号

裁判日期: 2016-09-20

公开日期: 2016-09-28

案件名称

陕西新思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张普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乾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陕西新思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张普选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乾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陕0424执208号申请执行人陕西新思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斌。。组织机构代码:××。被执行人张普选。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申请执行人陕西新思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张普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该案的执行标的为10750元。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16年5月11日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普选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要求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经本院在工商局、房产局、车辆管理所、金融系统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另查,被执行人张普选现家境贫寒,生活困难,属贫困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对本院(2016)陕0424执208号执行案件执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冉军岗审判员  张利军审判员  侯军伟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书记员  周争峰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