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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1202执821号

裁判日期: 2016-09-20

公开日期: 2016-10-11

案件名称

刘荣安与中铁二十二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怀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202执821号刘荣安:中铁二十二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我院于2016年8月18日受理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本院通过扣划被执行人中铁二十二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98436元(本金:125000元、利息:163424元、诉讼费:5700元、执行费:4312元),并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刘荣安,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本案执行完毕。应予结案。特此通知。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