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吉0104执871号
裁判日期: 2016-09-20
公开日期: 2017-03-14
案件名称
李连发与关伟、马波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连发,关伟,马波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
全文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吉0104执871号申请执行人李连发被执行人关伟、马波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连发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关伟、马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查询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故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有财产时恢复执行。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5)朝民初字第4243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徐 健执行员 郭俊立执行员 李长顺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书记员 李佳萍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