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3130执295号
裁判日期: 2016-09-20
公开日期: 2016-10-27
案件名称
康存品申请康存才物权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龙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龙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龙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3130执295号康存品、康存才本院执行的康存品申请康存才物权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康存才自动履行,执行金额(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