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124执1742号
裁判日期: 2016-09-20
公开日期: 2016-10-17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李荣、李兵、李秀中与被申请人宁乡县双凫铺镇人民政府、宁乡县公路管理局、宁乡县水务局地面施工损害责任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宁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124执1742号李荣、李秀中、李兵、宁乡县双凫铺镇人民政府、宁乡县水务局、宁乡县公路管理局:本院执行的李荣、李兵、李秀中申请宁乡县双凫铺镇人民政府、宁乡县公路管理局、宁乡县水务局地面施工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宁乡县公路管理局、宁乡县双凫铺镇人民政府、宁乡县水务局自动履行,执行案款34647元已全部到位,申请执行人已领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