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124执843号
裁判日期: 2016-09-20
公开日期: 2016-10-17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谢文超与被执行人阳泽军、湖南新浩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宁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宁乡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124执843号谢文超、湖南新浩建设有限公司、阳泽军本院执行的谢文超申请湖南新浩建设有限公司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阳泽军、湖南新浩建设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