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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鄂1281民初2088号

裁判日期: 2016-09-20

公开日期: 2016-09-29

案件名称

郑某诉姚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赤壁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赤壁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郑某,姚某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鄂1281民初2088号原告郑某,女,汉族,1986年9月16日生。被告姚某某,男,汉族,1986年10月28日生。本院在审理原告郑某与被告姚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6年9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的申请。本院认为,鉴于原被告已和解,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郑某撤回起诉。本案诉讼费100元由原告承担。审判员 葛昊飞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书记员 刘           晶 更多数据: